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的个人消费者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注册登记必须为同一人。
二、补贴标准
1.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对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个人名下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金昌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含2.0T)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注销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注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新购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2.《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三、补贴申报流程
(详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操作指南(消费者端))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按照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选择补贴受理地,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补贴申报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及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卡号、开户行信息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3.购置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企业名单见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链接: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操作指南(消费者端)https://mp.weixin.qq.com/s/QR2nDjpOVhCM-7IuqSSlzQ
五、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
为做好社会公众关注的汽车以旧换新有关问题解答,商务部特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第1、2批)。
链接: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第1批)https://mp.weixin.qq.com/s/GkVbc7kyRh7S13iZ01iZWg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第2批)https://mp.weixin.qq.com/s/1vWsnXczTcYXH-LcqKbLRQ
六、汽车以旧换新“一站式”服务车企
为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工作,方便本地居民车辆报废、换新和申报补贴,现将金川区汽车以旧换新“一站式”服务重点车企公布如下:
来源:区商务局
编辑:张容煌
审核:吴辰章
监制:李 波
相关文章
2024-08-058阅读
2024-08-058阅读
2024-08-058阅读
2024-08-058阅读
2024-08-058阅读
2024-08-058阅读
2024-08-058阅读
2024-08-058阅读
2024-08-058阅读
2024-08-058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