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互评成为历史,淘宝的C2C属性又淡了些

资讯 » 新零售 2024-07-24

“回归淘宝、回归用户、回归互联网”,这是马云去年在阿里内部会议中提出的三大战略方向。不得不说,作为在互联网圈叱咤风云二十年的老江湖,他的洞察力依旧在线,毕竟在网购渗透率已经触及天花板的当下,抓住用户才能把握住未来。为此在过去一年时间里,淘宝方面就做出了上线仅退款、重启网页版等,一系列提升用户体验的举措。

如今,淘宝又有了新的动作。就在7月23日,淘宝方面对《淘宝网评价规范》及《信用积分逻辑的规则与实施细则》进行的调整正式实施,卖家对买家的评价功能正式成为过去式。后续在买家评价之后,卖家无需评价即可积累信用积分,评价结果也将直接影响信用积分的变化。如果买家未进行评价,则卖家的信用分将默认增加1分。

淘宝方面表示,此举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降低卖家管理评价的成本,提升用户对评价的体验。然而淘宝的卖家似乎并不这样看,有商家就认为,淘宝此举是删除了卖家给予买家差评的权利。

那么这项权利重要吗?答案是曾经很重要,但现在已经丧失了存在的意义。

淘宝作为一家C2C电商平台,它的产品逻辑与ebay可谓是一脉相承的,即平台仅提供交易市场,卖家和买家的博弈属于“各凭本事”。C2C电商的这一特质,就使得卖家和买家都倾向于同信誉更好的对象进行交易,而卖家和买家互相打分的机制,也正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毕竟买家的购物体验不好可以给出差评,卖家的销售体验不好也能用差评来表达态度。

随着淘宝的不断发展,专业卖家也开始大量涌现,使得卖家之间的竞争趋于白热化。这时候,挤压竞争对手、独霸某一品类也就意味着巨大的利益。同时,淘宝的生意参谋功能也为商家提供了一个市场洞察选项,可帮助商家实现对竞争对手的分析。但由于差评对于卖家的权重影响巨大,也导致了“职业差评师”开始大量出现。

差评功能原本是用户在线上消费后,纾解不满情绪、并争取合理赔偿的手段,同时也可以为其他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购物参考。毕竟同一类型的商家,5.0和4.9在流量和排名上就会有着天壤之别。这时候互相评价就变成了卖家和买家互相制衡的工具,卖家对买家的评价机制就是压制职业差评师的生存空间,因为当出现恶意差评时,卖家也可以对买家进行反差评。

那么问题就来了,卖家为什么会对被淘宝剥夺为数不多的反制手段,以至于看起来“手无寸铁”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早在2020年淘宝就取消了C店的中差评展示端口。如今打开店铺宝贝时,已经完全没有了中差评的痕迹,而是由“感觉不佳”标签取代。既然中差评机制已经取消,卖家和买家互相评价的意义就被大幅削弱。

当然,此次淘宝方面取消卖家评价买家的能力,其实与上线仅退款的逻辑一脉相承,都是为了给买家创造更好的购物体验。淘宝的打算也是摆在明面上的,即先留住存量用户、再来争夺增量。根据CNNIC在2024年3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的规模已达9.15亿人,占网民整体的83.8%。

目前电商渗透率几乎触顶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电商平台要想稳住基本盘、并且获取增长,就得靠消费者贡献的GMV。这也是为什么电商平台明知仅退款会助长薅羊毛,还会依旧选择无视卖家诉苦的原因。毕竟当供需关系逆转之后,作为中间商的平台选择讨好消费者、而非商家一点都不奇怪。

现在已经是2024年、而非淘宝创立的2003年,想在电商赛道分一杯羹的商家有如过江之鲫,反而是消费者的购物欲望在下降,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使得当下的电商行业变成了买方市场。这时候再给卖家提供反向评价买家的权利,自然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了。毕竟你不干,有的是卖家干,当下电商赛道最不缺的就是卖家,平台也根本就不担心卖家择良木而栖。

事实上,淘宝的新规对于经营能力在线、产品质量合格的商家影响并不大,毕竟淘宝不是拼多多,作为老牌电商平台显然也拥有更完善、更丰富的用户评价体系。即便存在“职业差评师”,目前也很难动摇一家淘宝店铺的权重,除非批量进行负面评价,但是这种集中、批量的操作就很容易被算法识别到。

故而,以目前淘宝坚持“回归用户”的战略方针,将评价买家的权利授还予卖家就不合时宜了。况且就算有这个权利,卖家现在也无法对某个特定买家进行“打击”,因此这种鸡肋般的功能被取消,反而可以帮助淘宝在消费者群体中赢来一波印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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