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城市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水平评估报告(2024年)

资讯 » 新零售 2024-07-30

今天分享的是报告出品方:赛迪四川

中国城市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一)评估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选取的指标能够较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城市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现状、水平和特点;其中,指标数据中近90%为客观采集的定量数据,约10%为专家根据评估标准进行打分。

2.代表性原则

代表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取的城市基本上是中国西部各省份发展数据要素市场的主要城市代表;二是选取的指标能够较为全面反映城市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整体水平,从而对各城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起到一定指导作用。

3.可操作性原则

选取的各类指标不仅应该含义清晰,能较为明确地反映城市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水平,还能比较容易获取到完整、准确的数据资料。

(二)评估对象选择

本报告评估对象为西部地区城市,包括重庆市、四川省(21个)、陕西省(10个)、云南省(16个)、贵州省(9个)、广西壮族自治区(14个)、甘肃省(14个)、青海省(8个)、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西藏自治区(7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内蒙古自治区(12个),共计131个地级以上城市

(三)指标体系构建

赛迪

本次指标构建依旧根据当前西部地区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现状,通过观测近五年数据要素发展的相关数据,发现数据要素市场保障、数据要素产业基础、数据要素供给、数据要素流通以及数据要素治理将成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为兼顾统计数据可得性,在2023年中国城市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基础上,对指标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善,例如增加了是否成立国资数据集团Ⅶ开展数播资产入表的企业数量)数据录集/质量标准数量兴划否成立数据局(2024年后)等指标。具体而言,中国西部城市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共包括三层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数据要素市场保障、数据要素产业基础、数据要素供给、数据要素流通、数据要素治理5项;二级指标包括政策环境、财政支持、产业载体、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供给、企业数据供给、流通制度、平台建设与运营、场景探索、流通生态、政府数据治理和企业数据治理12项:三级指标包括市级数据要素专项政策文件数量、数据产业园区数量、是否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撑数据发展、是否成立国资数据集团、数据交易平台运营情况等3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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