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终止子公司二期项目,或还因信披问题遭索赔

资讯 » 新金融 2025-04-01

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3月31日,ST聆达发布关于公司子公司二期项目终止的公告。

据公告,ST聆达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子公司二期项目及相关供应商合同的议案》,同意终止建设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期5.0GW高效电池片(TOPCon)生产项目及相关供应商合同(简称:嘉悦二期项目)。

嘉悦二期项目于2020年10月15日在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了项目备案,并陆续办理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该项目包括12条TOPCon电池生产线、电池生产车间等建筑物及相关生产辅助设备、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因项目进展不达预期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市场前景等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决定对该项目暂时停工。

ST聆达称,项目终止原因为,经公司管理层综合评估,鉴于该项目建设的所需资金需求巨大,同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运营效率,市场前景等实际情况,继续投资会增加公司的风险敞口,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嘉悦二期项目及相关供应商合同。为了具体实施项目终止建设相关事宜,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与本终止项目建设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公司终止嘉悦二期项目事宜是公司综合多种因素及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对降低投资风险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31日盘后,ST聆达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ST聆达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12024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ST聆达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聆达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9条,专利信息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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