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启动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政策扶持申报工作,单项最高奖励150万元。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此次申报的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包括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奖励标准有所差异。
■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企业自建或购买综合服务平台,年度服务厦门企业超5家(含),平台内厦门企业年度交易规模超5亿元(含),交易数据同步到厦门“单一窗口”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一次性可获20万元奖励。
■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
仓储面积达5000平方米(含)以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RCEP成员国、其他金砖国家仓储面积达3000平方米(含)以上〕,单仓年度发货单量达20万单(含)或年度发货吨数达4000吨以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RCEP成员国、其他金砖国家发货单量达到100万单(含)以上〕,且服务厦门企业发货包裹量/发货吨数占单仓总量50%及以上规模,每年给予运营单位单仓20万元奖励,单家运营单位最高奖励150万元。
(厦门晚报记者 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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