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消费金融因未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信息等被罚85万元

资讯 » 新零售 2025-05-19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发布了对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案号为粤金罚决字〔2025〕28号。

处罚信息显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信息,以及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消费贷款被挪用。

此外,时任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市场协同部副总经理的李远鑫,对未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信息的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时任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市场协同部产品运营专家的丁梓恒,同样因未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信息被警告。而时任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营运管理部总经理的涂清,则因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消费贷款被挪用被警告。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罚款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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