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洋 编|李亦辉
5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珍宝岛,证券代码:603567)及其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与黑龙江和晖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虎林市方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4.25亿元,获得财务净收益约4.2亿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227%。该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时任董事长方同华、总经理闫久江、财务负责人王磊、董事会秘书张钟方对此负有责任。
天眼查资料显示,珍宝岛成立于1996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94114.060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闫久江,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虎林镇红星街72号。主营业务为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方同华,董秘为张钟方,员工人数为2349人,实际控制人为方同华。
公司参股公司23家,包括珍宝岛(上海)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内蒙古康芮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北京珍宝岛医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1.30亿元、42.19亿元和31.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08%、2.17%和-25.50%。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2亿元、1.85亿元和4.73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3.88%、-44.18%和154.9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72%、39.13%和35.50%。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91条,周边天眼风险1110条,历史天眼风险0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2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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