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集团近日发布廉洁合作指南,强调对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并明确要求所有合作伙伴在与京东的业务往来中不得涉及商业贿赂。
京东提出四条廉洁合作行为准则。首先,供应商不得向京东员工提供回扣、贿赂、私下佣金、借款、实物、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支票及财产性权益,也不得提供旅游、宴请、免费消费等物质性不正当利益。
其次,不得向京东员工提供住房安排、户口迁移、工作调动、职务晋升、出国学习等机会,或给予荣誉、名誉、称号、资格、地位、特权等非物质性利益。
第三,禁止与京东员工恶意串通,通过刷单、自买自卖、虚假销售等手段制造虚假销量、成交金额等交易行为,也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套取京东的款项、优惠券、积分、红包或其他经营资源,从而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京东利益。
第四,供应商不得与被京东辞退的员工开展任何业务往来,对于正常离职的员工,一年内不得安排其负责与京东有关的业务对接。
此外,京东每年设立1000万元专项基金用于反腐奖励,凡举报违规行为的个人,最低可获得5000元奖励;如涉及刑事案件,最低奖励金额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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