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科技)
近期,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调查审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相关科研不端案件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现根据有关规定,将给予通报批评的责任主体公布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持续对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执行及成果发表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请广大科技人员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坚持良好的学风作风,恪守科学道德准则;请各依托单位自觉履行依托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共同构建良好的学术生态。
相关文章
2025-06-174阅读
2025-06-174阅读
2025-06-174阅读
2025-06-174阅读
2025-06-174阅读
2025-06-174阅读
2025-06-174阅读
2025-06-174阅读
2025-06-174阅读
2025-06-174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