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消息,罗永浩与紫辉创投CEO郑刚“1500万借款”纠纷二审判决落地。昨日郑刚在视频号上放出了判决书全文。
判决书显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锤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锤子科技”)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5月18日郑刚曾发视频称与锤子科技借款1500万的诉讼已经打赢,法院刚判下来。锤子科技被判令偿还借款150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共计约12.7万元。郑刚称锤子方面觉得6%利率高。随后,锤子科技提起上诉。
郑刚最新放出的二审判决书显示,锤子科技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要求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锤子科技称,按照借期内的利息标准计算,超出其损失数额一倍,已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且锤子科技公司一直对因经营不善所产生的债务,秉持着妥善处理的原则,尽最大能力进行偿还。在锤子科技公司本就债务重重时,以远超出被上诉人实际损失的标准计算逾期利息,无疑加重了锤子科技公司的负担。
但二审法院认为,郑刚旗下公司和锤子科技双方约定借期内利率为年利率6%,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最终驳回锤子科技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6年10月,郑刚旗下的苏州紫辉盛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紫辉天马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锤子科技公司签订《贷款协议》,约定向锤子科技提供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两笔无息借款,锤子科技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贷款到期时间为2018年7月。到了2018年7月,双方又续签协议,将贷款展期至2023年6月,同时约定贷款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到期还本付息。贷款到期后,锤子科技并未偿还。
随后,紫辉将锤子科技诉至法院,要求偿还贷款。
2023年9月,郑刚还曾发文“声讨”罗永浩,讨要“1500万元借款”,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郑刚与罗永浩之间的矛盾始于锤子科技破产后的利益分配和沟通问题,并在罗永浩新创业项目“Thin Red Line”的融资协议中激化。
据称,罗永浩在AR创业公司“Thin Red Line”融资后,提出以新公司5%的股权补偿锤子科技老股东,但条件是接受补偿的投资人需放弃对锤子科技的回购权。
郑刚认为该协议“不地道”:新公司0.69%的股权(价值约3500万元)与锤子科技15亿元的投资相比,补偿比例极低,且要求投资人放弃回购权是“要挟”。
罗永浩则回应称协议完全自愿,已通过邮件和微信与所有股东逐一确认,且强调“投资失败是常态,补偿出于情感而非法定义务”。
此后,罗永浩还曾发布长文回应其与锤子科技投资人郑刚的欠款纠纷。
罗永浩称,从2023年一月份开始,锤子科技的投资人郑刚,在社交网络和一些自媒体上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和造谣中伤。公司法务已经完成了相关证据和材料的取证,将对郑刚正式起诉。
今年5月19日,据红星资本局报道,罗永浩起诉郑刚名誉侵权等案件也在进行中,暂未开庭。(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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