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又尝“头啖汤”。7月4日,深圳金融监管局指导深圳市保险业协会联合低空经济产业协会等部门,在前期示范性条款的基础上,配套发布全国首个《深圳地区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指引》,形成“示范条款+服务指引”全链条保险保障。《指引》有何看点?对本地保险机构有何约束?又如何助力深圳加速布局“天空之城”?
深圳对无人机承保和理赔提出标准化指引
按照《深圳地区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指引》,在承保服务方面,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报备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不得额外增加或者减少保险责任。具备能够与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等政府管理系统连接的数字化能力。鼓励险企为客户提供含风险减量管理在内的增值服务。
实际上,目前保险市场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定义和表述并不规范。一些业内人士提出,有的按照无人机、航模等名义承保的产品,也有以传统的飞机、飞行器等方式进行承保的产品,也有以传统财产险等方式进行承保。
对此,《服务指引》明确强调,保险机构在条款名称中应当包含并体现 “无人驾驶航空器”或“无人机”等字样,清晰明确条款的承保内容。
按照业界的普遍定义,无人驾驶航空器一般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按照性能指标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而在理赔服务方面,《服务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应建立一套包含接收报案、查勘调查、资料收集、责任审定、定损和理算、赔款支付、结案归档等全流程的理赔管理规范和服务制度,并公开咨询与投诉电话、投诉处 理流程,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理赔服务。
从总体看,这份来自深圳监管部门的指引文件涵盖销售、承保、理赔等各环节,助力提升低空经济保险业务的标准化水平。
探索无人机“交强险”的先行先试
早在去年4月,深圳金融监管部门指导发布了全国首个“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被业界普遍认为是未来无人机“交强险”的雏形。据观察,该条款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增加无过失赔偿相关条款、优化赔偿处理流程、保险责任增加空中坠人造成的三者事故、增设急救费用垫付扩展条款等。该条款也是市场上首个提及无过失责任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示范性条款。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本次《服务指引》更像是该《示范性条款》的具体落地,也意在探索深圳经验。从去年1月起,我国首部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行政法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开始施行。《条例》明确,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以及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
那么,无人机保险到底价值几何?业内人士介绍, 类似车险,无人机保险是针对消费级、行业级无人机及配套设备推出的商业保险,主要包含无人机机身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无人机保险可以保障无人机飞行过程中的机身损坏、飞手意外、人身财产损失等场景,为无人机飞行活动提供安全保障,解决无人机用户的经济损失风险问题。
我国低空经济超万亿,深圳无人机产值破千亿
深圳制订全国首个无人机保险服务标准的背后,正是低空经济的快速腾飞。近年来,距离地面垂直高度1000米以内的空域低空经济正“腾空而起”,成为全球逐鹿的经济产业下一个“黄金”赛道。按照业界定义,低空经济是以各种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
据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数据显示,预计到2025年,低空经济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5万亿元,到2035年,这一数字有望升至3.5万亿元。
放眼低空经济,无人机产业已成为低空经济的中坚力量。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此前介绍,目前低空经济主要由无人机产业与通用航空产业构成,其中无人机产业占比约85%。全国运营企业突破2万家,全年产值约达2100亿元。深圳现有无人机企业接近2000家,2024年产值达1070亿元,产业增长率约12%。
作为世界“无人机之都”,深圳是全球低空产业集聚度最高的城市之一,相关政策同样密集发力。2022年底,《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出台,为城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2023年初,深圳首次将“低空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低空经济中心。2024年2月,深圳出台全国首部低空经济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从基础设施、飞行服务、产业应用、技术创新、安全管理等方面助力低空经济产业启航,剑指“天空之城”。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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