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30万首付买房,几个月后发现房子别人的开发商:房号错了

资讯 » 房地产 2024-07-20

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河南新乡。崔女士在售楼部里买了一套新房,交了首付款30多万元,然而好景不长,3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一直不签购房合同,这让她心生狐疑,后来多方打听,才知道房子早就被别人买过了。

崔女士这套房子是在4月份购买的,但迟迟没有签订购房合同,问过销售,对方告知是银行那边出了问题,贷款批不下来。随后她就来到银行咨询,但银行的说法是需要购房合同,如果没有,任何一家银行都不会走手续。

如此互相矛盾的说法,让崔女士懵了,随后到不动产中心一问,才知道这套房子早在2016年就被别人买过了,目前能查到的,这套房子是在人家名下。

得到这样的结果,让崔女士感到很惊奇,因为房子是在售楼处买的,也不是通过中介,她也和销售一再确认过房号,她想不明白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问题,虽然现在首付款退回来了,但当初定制的窗户已经用不了,这期间产生的费用,她认为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可自己沟通了许久,对方却一直推诿。

无奈之下,崔女士找到媒体反映,开发商的负责人解释说是销售代理把房号定错了,经过一番协商,他们愿意承担定制窗户70%的费用,同时补偿相应的利息。

有网友说道:我可以骂街不?你数钱没搞错?农民买一套房容易吗,那是一辈子的心血!买房时有合同吧?几楼几单元都不识数啊?凭什么只赔人家百分之七十的窗户钱?

从网友的态度上不难看出,这件事有多让人气愤,而且无论是给出的理由还是售后的态度都不尽如人意。把房号定错,这应该属于非常低级和业余的错误,更夸张的是,崔女士在三个月的时间内问过很多次,为什么最后还是崔女士发现的问题?

现在事情过去好几个月,直到当事人找来媒体记者,这才有一个解决的方案,那如果一直是当事人自己协商,是不是还在推诿呢?那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犯错的成本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购房人如果还贷期间出现问题,房子都不是他的,但开发商只要退钱就算道歉,那犯错成本是不是有点太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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