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的通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关于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要求,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对已提交申请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对已经领取补贴的消费者,补齐差额部分补贴。
二、消费者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4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三、消费者申请补贴,银行卡必须为补贴申请人本人名下且为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Ⅰ类银行账户),线上填报补贴申请时,须准确填写开户行信息,具体到发卡点(例:中国银行开封汴京桥支行)。
四、在整个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过程中,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按要求提交的资料、所做的陈述和所填写的资料内容等真实有效,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费者购车行为列入国家补贴范围的不再重复享受地方财政补贴政策。
五、对审核中遇到的辨识不清、填写错误等需要退回修改或需要提交其他佐证材料的情况,系统会短信通知申请人,请保持电话畅通。请关注“开封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以便于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有疑问,欢迎留言或拨打咨询电话:0371-22771821。
开封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日
来源:开封市商务局
值班编委:赵璟韬
审核:刘陆军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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