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白云鄂博矿区排土场与尾矿库资源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指出,白云鄂博矿区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基地,白云鄂博矿属于铁、稀土等国家重要战略资源的共伴生矿,排土场围岩及尾矿库尾泥中均含有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有价元素,与矿山都属于国家保护性开发范畴。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是白云鄂博矿唯一有权开发主体,从未对外销售排土场围岩及尾矿库尾泥。近期,一些企业、个人提出要对白云鄂博矿排土场围岩进行开发,并在市场上炒作相关不实信息,对包钢集团造成不良影响。
包钢集团郑重声明:包钢集团按照国家稀土开采控制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重要战略资源保护性开发政策,白云鄂博矿区所有的排土场围岩、尾矿库尾泥等一律不对外销售。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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