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五部门组织开展 2025 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资讯 » 智能车 2025-06-03

6 月 3 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 2025 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选取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比例不高、市场潜力较大的典型县域城市,举行若干场专场活动;以此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结合地区特点开展若干场特色活动。 与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等工作形成协同效应,推动优质资源向乡村地区倾斜。 鼓励各类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金融、充换电及售后服务等领域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结合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政策工具,定制“购车优惠 + 用能支持 + 服务保障”一体化促销方案,健全覆盖购车、用车、养车全周期售后服务网络。

据此前报道,2025 年度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推荐目录在今年 3 月开始申报。

新能源乘用车方面,产量要求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累计产销量均达到 10000 辆以上(含 10000 辆)或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公开发售的新上市车型,月销超过 1000 辆(含 1000 辆)。

单一企业申报车型不超过 6 款,申报车型的指导价需在 35 万元以下。同一品牌,不同动力形式的车型,如 BEV、PHEV 车型统一按一款车型申报。

新能源商用车方面,产量要求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累计产销量均达 3000 辆以上(含),且车型售价适合农村市场,满足农村消费者的使用需求和性能要求。此外,新能源皮卡车型无售价门槛。

申报车型在本年度内需保持正常生产及销售,不会出现停产、停售等状况,且需拥有健全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及网络,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得到全面的支持与服务,并能有效防范因企业经营问题可能导致的售后服务缺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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