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71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相关责任人存在违规资金运用损害公司利益,委托无保险中介资质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规定,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监管总局对李军、曹海菁、付兴亮、李民、赵振民、王文瑜、曹莉莉、仇传喜、岳云峰、程爽、彭煊、解晖、刘旸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171万元。
对李军撤销任职资格。对曹海菁禁止进入保险业5年。
公开信息显示,李军、曹海菁此前曾分别担任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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