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维护网络消费权益有保障

资讯 » 新零售 2025-07-03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聚焦直播营销欺诈、七日无理由退货争议、促销规则误导、格式条款歧义及个人信息过度收集等网络消费领域痛点,通过司法裁判明确规则边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直播营销领域,虚假宣传与“货不对板”问题频发。某商家在直播中将黄檀木类黑酸枝木手串虚假宣传为小叶紫檀材质,并承诺“假一赔十”。消费者侯某购买后发现材质不符,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商家在直播中的承诺构成买卖合同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最终判决商家履行“假一赔十”承诺。此案警示经营者需严格履行销售承诺,遏制直播带货中的欺诈行为。

七日无理由退货权作为网络消费的核心保障,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明确。消费者胡某在某网店购买女士手提包后,因商品不符合预期申请退货,遭商家以“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法院审理指出,商家未合理说明商品不宜退货的理由,也未证明退货会导致商品价值贬损,故判决商家履行退货退款义务。此案强调,经营者不得随意扩大“不宜退货”范围,切实保障消费者后悔权。

促销规则的公平性与透明度同样受到司法关注。某家具公司开展床垫促销活动,宣称前50名付定金者可享半价优惠。消费者张某提前支付定金并获客服确认有机会享受优惠,但最终未被列入优惠名单。法院认为,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存在误导行为,判决商家返还张某一半价款。此案督促经营者规范促销规则,避免以模糊规则损害消费者权益。

针对演唱会门票等特殊商品的退票争议,司法裁判强调格式条款的解释应有利于消费者。消费者方某在某票务平台购买两张演唱会门票,因行程变更申请退票,其中一张被平台以“已享受一次退票权益”为由拒绝退还20%票款。法院审理认为,平台对退票规则的解释存在歧义,应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判决平台退还剩余票款。此案要求经营者明确格式条款内容,防止因规则模糊引发纠纷。

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司法裁判对过度收集行为亮剑。消费者马某在使用某词典APP时,发现其自动勾选隐私政策并强制收集手机号,遂诉至法院。法院认定,APP收集信息超出必要范围,且未保障用户知情权与选择权,判决APP开发者删除用户信息并赔偿损失。此案警示网络服务提供者需遵循“最小必要”原则,避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通过个案裁判明确网络消费规则,既制裁了经营者违法行为,也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司法机关将持续关注网络消费新业态、新问题,以法治力量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为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经济循环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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