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了一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小程序),名单中13款违规应用因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予以通报。其中,一款名为"惠享花"的网络借贷类App在列,涉及的问题为"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分发平台为vivo应用商店(版本4.4.1),开发主体为杭州如盈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下称"如盈广告")。
工商信息显示,如盈广告成立于2023年3月,由魏尧雷个人全资持股,注册资本仅100万元,经营范围仅为广告制作、发布等,并无任何与金融相关的许可资质。按照行业规则,金融类APP上架应用商店需提供完备的资质证明。即使部分助贷公司无相关金融牌照,往往也会租借小贷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来上线应用商店,而vivo应用商店竟直接上线了广告公司旗下的借贷类应用,某种程度上也是审核的失职。
"惠享花"的隐私政策曾明确提及,由如盈广告提供软件服务,关联公司瑞安五洲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洲小贷")提供贷款服务。
但是,如盈广告与瑞安五洲小贷在股权、人员上并无关系。五洲小贷回应消费日报称,"惠享花"不是该公司的产品,"是冒名顶替的,我们公司没有线上的(业务)。
媒体测试发现,应用内提供了2款持牌公司的贷款产品,分别为小薇科技小额再贷款(大连)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薇钱包"和哈尔滨市龙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龙商小贷)运营的"信小融"。
然而,这两款产品的利率上限均为36%,明显超出了自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所划定的红线。该新规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时,必须将利息、担保费、服务费等所有成本合并计算为综合融资成本,且总额不得超过年化24%的司法保护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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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钱包"授权协议中却表述为"小薇科技小额再贷款(大连)股份有限公司,蔷薇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薇钱包平台实际运营主体国润建融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信小融"产品标注提供方为龙商小贷,但其授权协议书中提及的实际技术解决方案主体为海南信融金福科技有限公司。龙商小贷的备案应用中并未包含"信小融",而海南信融金福科技有限公司却备案了"信小融"相关的多款APP。龙商小贷备案了共计15款应用,其中小程序9款:微融花、小龙钱包5、小龙钱包4、小龙钱包3、小龙钱包、龙享花龙闪借、借5000临时取用龙商、龙闪借、小七人工,APP6款:龙闪借、龙闪贷、众信钱包、小龙钱包、龙享花、卡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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