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科技大学来了!重庆教委正式公示,重庆三峡学院拟更名

资讯 » 智能车 2024-08-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第六届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重庆三峡学院更名为重庆三峡科技大学设置事项获得通过,现予以公示。

此前,我们从相关信息推测,重庆三峡学院可能会更名为“三峡科技大学”,而此次公示的申请更名的名称为“重庆三峡科技大学”,这个是我们没有预料到的。当然,也曾有网友提出,重庆三峡学院以“三峡”命名不符合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的规定,“原则上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家”“国际”等代表中国及世界的惯用字样,也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大区及大区变体字样。原则上不得冠以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省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学校可以使用省域命名,其他学校确需使用省域命名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把关,但须在名称中明确学校所在地。”

“重庆三峡科技大学”这个校名,肯定没有“三峡科技大学”这个校名好,重庆市官方也应该清楚。到底,“三峡科技大学”这个校名符合《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的规定与否。

第一,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大区及大区变体字样。所谓的大区,就如教育部举例说明的“华北”“华东”“东北”“西南”,再如中南、西北、华南、青藏、北方、南方、西方、东方、北部、西部、东部、南部、成渝、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华中、华西,我认为这些都属于“大区”,有些是行政大区,有的属于经济大区,有的属于地理大区。所谓的“大区变体”,如“北华”、“东华”、“西华”、“南华”,我认为这样的属于“大区变体”。

“三峡”属于大区与否?我认为不属于。三峡等同于“三峡库区”,其地理位置包括重庆市的大部分区域,以及湖北宜昌和恩施的巴东县。虽然“三峡”不仅仅局限于重庆,涉及到宜昌和巴东,但是重庆市外的区域不大,大区应该是具有较大区域辐射力的区域。从总体上来看,“三峡”在区域划分上的影响在全国也不大,也没有大区的概念。当然,最终解释权归教育部所有,这种相对跨区域的“大区”本来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除非已经形成的或者在过去文件政策中形成共识的“大区”。

第二,原则上不得冠以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重庆三峡学院位于重庆市万州区,以“重庆”命名当然是百分之百可以的,但是没有以“宜昌”命名,本身学校也位于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所以即使以“三峡”命名,也不存在是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民办的“中原科技学院”就是例子。

第三,省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学校可以使用省域命名。重庆三峡学院是重庆市市属普通本科院校,可以以“重庆”命名。

所以,到底可以使用“三峡科技大学”命名与否,最终是看教育部。重庆市申报的就是“重庆三峡科技大学”,教育部一定会审批的,这种高校命名模式在全国都没有先例。个人认为,重庆市还是要积极争取一下“三峡科技大学”的校名,让学校打“三峡”牌,做“三峡”特色,擦亮“三峡科技大学”的招牌,建成一所理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重庆三峡学院作为重庆市老牌普通本科院校,在重庆市和教育部的支持下,近年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一直以来在重庆市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渝东北地区作出了重要贡献。虽然学校马上要更名为大学了,还是重庆市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它与重庆市的多所本科院校相比存在的差距,一些指标不及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甚至刚刚成立仅一年的重庆中医药学院都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也许,有一天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中医药学院都会全面超过重庆三峡学院,这个真不是我在损重庆三峡学院吧。我们衷心希望,重庆三峡学院越来越好,还是争取一下“三峡科技大学”命名吧,教育部说的“原则上”,即使是“大区”,也可以在不太大影响下着情考虑打破原则啊,湖北宜昌市不也拟申报设置民办的三峡航空学院吗?况且重庆三峡学院是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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