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IPO|分红4.8亿元掏空八成利润,鸿星科技否认存在“清仓式”分红

资讯 » 新科技 2025-03-26

来源丨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丨陆烁宜

编辑丨郑琳

2024年4月30日,沪深交易所正式明确“清仓式”分红的标准,并将其列入上市负面清单,其中,最近三年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超过八成即符合规定。

鸿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星科技”)IPO于2023年3月3日获受理,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而时代商业研究院发现,鸿星科技在第一版招股书申报稿披露的报告期内(2019—2022年上半年)分红近5亿元,占同期净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85.62%,疑似触碰监管红线。

上交所官网显示,2024年6月29日,鸿星科技已回复第二轮问询,但迄今未有新进展。

招股书显示,鸿星科技专业从事石英晶体谐振器、石英晶体振荡器等频率控制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第十大石英晶体元器件生产商。

3月14日,就公司分红近5亿元后募资补流的合理性,以及是否涉嫌“清仓式”分红等问题,时代商业研究院向鸿星科技发送邮件询问。鸿星科技回复称,公司不存在“清仓式”分红的情形。

上市前分红近5亿元,鸿星科技称未“清仓式”分红

2024年4月30日,沪深交易所将“清仓式”分红的标准定为“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的情形;是否存在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超过20%的情形”,并将其列入上市负面清单。

鸿星科技于2023年3月3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其报告期为2019—2022年上半年。该版招股书显示,自2020年以来,鸿星科技已大手笔分红近5亿元。

据该版招股书,报告期各期,鸿星科技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0元、2.05亿元、2.20亿元、0.55亿元,累计分红4.81亿元。同期,其净利润分别为0.85亿元、1.53亿元、2.07亿元、1.16亿元,累计5.62亿元。由此计算,申报IPO时,鸿星科技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总额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达到85.62%,超过新规规定80%的红线。

不过,在回复第二轮问询后,鸿星科技的IPO审核进程一直未有进展,在最新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签署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中,该公司的报告期已变更为2021—2024年上半年。

对此,鸿星科技向时代商业研究院表示,最近三年(即2021—2023年),公司累计分红金额为2.75亿元,未超过3亿元;公司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51.88%,未超过80%;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47%,未超过20%。因此,公司不存在“清仓式”分红的情形。

时代商业研究院对比前后两个报告期发现,鸿星科技的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重已由85.62%降至51.88%。

而根据沪深交易所关于“清仓式”分红的标准二,即“发行人是否存在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超过20%的情形”,鸿星科技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已经超过50%,另外两项指标则十分接近新规“红线”。

鸿星科技还对时代商业研究院表示,台资企业现金分红具有普遍性,比如,上纬新材(688585.SH)、信音电子(301329.SZ)、厦门银行(601187.SH)、宸展光电(003019.SZ)、福立旺(688678.SH)、南侨食品(605339.SH)、东亚机械(301028.SZ)、圣晖集成(603163.SH)等台资企业,不仅申报期多次进行现金分红,上市之后也基本保持每年进行现金分红的惯例。

不过,时代商业研究院发现,Wind数据显示,上述台资企业的上市日期均早于2024年,其中最晚的一家为信音电子,于2023年7月上市,这都发生在沪深交易所发布“清仓式”分红标准之前。

实控人家族套现2.78亿元?鸿星科技否认

招股书显示,林洪河及其子林瑞堂、其女林毓馨、林毓湘为鸿星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林洪河的配偶林张玉珍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中,林洪河、林瑞堂、林毓馨、林毓湘穿透后合计持股比例为49.7558%,林张玉珍穿透后持股比例为8.1312%。也就是说,林洪河家族共计持有该公司57.8870%的股权。

这是否意味着,2020—2022年,鸿星科技分红的4.81亿元中,约有2.78亿元落入林洪河家族的口袋?

对此,鸿星科技向时代商业研究院表示,2020年度公司形式上向股东分红2.05亿元,但其中1.32亿元属于分红再投资,股东亦未实际获取现金分红款,而是将其用于对全资子公司浙江鸿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出资。

不过,根据鸿星科技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鸿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下称“首轮问询回复”)显示,2021—2022年该公司分配的2.76亿元现金分红中,有0.57亿元用于解决出资瑕疵及股改缴税等事项;而2021年5月、10月,鸿星科技单纯因回报股东而实施分红金额(含税)为2.19亿元,主要用于股东理财。

按照持有份额比例穿透计算,林洪河家族共计持有鸿星科技57.8870%的股权,由此推算,在2021—2022年间,因回报股东而实施的2.19亿元分红中,林洪河家族套现约1.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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