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刚需买房有补贴?公积金还能直接提出来付首付?
2025年5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湘十条”。这是自 2018年以来,湖南时隔7年首次出台省级层面楼市支持政策。
本期政策大家谈,聚焦“湘十条”。
为支持群众购房,“湘十条”提出:
对在拟购房的县(市、区)无住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积极采取契税补贴政策;
允许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在省内跨城市购房的,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
支持将存量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商”“公”组合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措施,
让刚需购房者直接得到实实在在的利好,最大程度减轻购房者负担。
围绕房屋“以旧换新”,“湘十条”提出:
对在同一城市出售自有住房之日起一年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对其出售自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对在当地出售原有住房且换购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给予新建商品住房总房价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
“湘十条”已于2025年5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文中明确,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的,以国家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红网 记者:杨海朋、曾拥璇、任洁、陈啸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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